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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糖耐糖試驗

  這是一種篩檢與診斷妊娠性糖尿病的方法.
A.   5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
      懷孕第24到28週時,口服50公克葡萄糖,然後抽血檢測一小時後的血漿血糖值。
若血漿血糖值超過140mg%,便表示陽性反應,此時應即接受「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。 。約有18%的孕婦會在篩檢時呈現陽性反應。

B.   100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
      先抽取檢測空腹血漿血糖,然後口服100公克的葡萄糖,分別檢測服用糖水後一小時、二小時及三小時的血漿血糖值。
標準判定值:
空腹血糖低於105mg%,一小時血糖低於190mg%,二小時低於165mg%,三小時低於145mg%。

若任兩項血漿血糖值高於標準,則表示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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